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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3-21 | 2976 次浏览 | 分享到:

3月20日,为抢占新型储能产业制高点和产业发展前沿,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广东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型储能产业创新高地,为服务我国能源发展战略作出广东努力、广东贡献。


一、政策背景

储能是新能源发展的关键要素,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双碳”目标下,新型储能产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明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广东省储能电池产业基础较好,覆盖了储能电池材料制备、电芯和电池封装、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和电池回收利用全产业链,新型储能产业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具备全球竞争力。2022年,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约1500亿元,装机规模达到71万千瓦。为更好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重大机遇,我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大型骨干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等发展目标,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共提出六方面31条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针对储能电池成本高循环次数少等问题,提出提升锂离子电池技术、攻关钠离子电池技术、融合能源电子技术、突破全过程安全技术、创新智慧调控技术、发展氢储能等技术、开展储能前瞻技术研究等7条政策措施。如针对锂离子储能电池安全性、经济性有待提升的问题,支持开发超长寿命、高安全性、全气候储能锂离子电池,提升锂电池容量极限,推进新型体系锂电池研发和应用。

二是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壮大规模提升实力。针对新兴储能领域布局有待加强、控制芯片及部件进口依赖等问题,提出优化锂电池产业区域布局、加快发展钠离子储能电池产业、提升储能控制芯片及产品供给能力、培育发展电解水制氢设备产业、前瞻布局多元化储能领域、梯度培育新型储能企业、加大优质企业招商引资力度等7条政策措施。如针对氢能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问题,提出加快推进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装置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阴离子膜碱性、高温固体氧化物电解水制氢装备研制和中试生产。

三是创新开展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针对广东省新型储能装机市场有待拓展等问题,提出积极开拓海外储能市场、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推进定制化应用场景、推进虚拟电厂建设、鼓励充换电模式创新等7条政策措施。

四是提升新型储能产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针对新型储能产业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有待完善、储能行业标准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提出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制定安全技术标准、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等3条政策措施。

五是优化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政策环境。针对新型储能产业中新兴领域技术有待突破、新型储能电站尚未形成成熟盈利模式等问题,提出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构建国际市场服务支撑体系、完善新型储能电力市场体系和价格机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4条政策措施。如在完善新型储能电力市场体系和价格机制方面,提出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动态调整峰谷电价等措施,为新型储能发展创造空间。

六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才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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