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行动计划
(一)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机制。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优势,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审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加强各级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改善执法条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海关的协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有机衔接,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国际仲裁机制。在知识产权侵权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加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强化展会和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系统,将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编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配合)
(二)促进发明创造增量提质。
对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补贴。对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的中小微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奖励。对维持5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和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每年选取部分重点行业和一批重点企业组织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和巡回审查。鼓励各地落实专利奖励配套政策,重奖发明创造者,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知识产权创新补助。(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地级以上市配合)
到2017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超过16万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专利密度)达到15件;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万件,年均增长10%;PCT国际专利年均增长10%。
(三)提升企业掌握核心专利能力。
推广运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及国有企业等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使创新成果尽快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掌握一批重点产业核心专利技术。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放合作、知识产权引进等多种途径,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资产组合。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明确所属技术转移机构的功能定位,落实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强化知识产权申请和运营权责。加强企业贯标辅导培育,吸引认证机构落户广东并予以扶持发展,大力培养辅导认证审查专业人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