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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智能制造 发展规划(2015-2025年)》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5-08-26 | 41981 次浏览 | 分享到:


  3.建设智能制造创新平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及科技产业的协同发展为抓手,着力构建开放型、一体化的智能制造区域创新平台。着力建设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力推动产业分工合作、创新资源开放合作、要素有序流动,发挥高新区“二次创业”、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对智能制造发展的促进作用。面向全省制造业需求,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建设国家级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其引领和支撑作用。统筹建设一批国家级计量、检测、试验及认证平台,形成国内领先的智能装备可靠性和寿命测试试验、质量检测、性能检验能力。构建面向企业供应链管理、交通、电力、环保、食品溯源、现代农业种养的物联网应用创新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和技术创新的云计算平台,面向企业经营管理及社会服务管理的大数据挖掘应用创新平台。统筹建设一批专业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展示和体验、一体化智能改造咨询及实施、智能设备融资租赁以及专业技能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快工业设计、设备共享、信息化应用等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战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在广东布局建设,实现“平台集聚-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良性循环。积极发展智能制造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引导地方政府、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理事会等现代院所治理机制、产业化导向的运营模式,强化与企业、市场的对接。 
  4.推动两化融合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标准体系建设与贯标试点示范,开展智能制造贯标宣传推广工作,树立工业领域试点示范应用标杆,提升企业智能化应用能力和水平。遴选一批企业和服务机构列入省级贯标试点,组织贯标服务机构深入试点企业,对照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帮助试点企业开展基础建设、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协同创新,推动两化融合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贯标试点。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系统规范、质量可控的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提升企业两化融合能力和水平。 
  5.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积极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大力推动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开展重点区域产业发展专利导航,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和预警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提升智能制造领域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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