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及服务名单,案例涉及主管部门出具联合盖章的推荐函(附件2)。中央企业要做好成员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出具推荐函。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应用案例推荐函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陈曦)。同时将电子版(推荐函、申报书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chenxi1@caict.ac.cn。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
(一)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借助2023世界VR产业大会等活动平台开展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宣传推广,扩大优秀案例示范效应。发挥媒体宣传渠道,开展多形式、多角度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二)支持开展规模应用。对应用成果突出的优秀案例,支持开展应用试点示范与宣传展览展示,助力融合应用复制推广。 (三)鼓励地方加强政策支持。对应用成果突出、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鼓励各地从项目审批、政策、资金等资源配套方面对项目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