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发挥公共服务专业职能,助力企业群众性质量文化活动提质增效。鼓励质量、品牌、标准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公共服务机构深入企业,规范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文化活动,助力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塑造品牌、用好知识产权,引导中小企业提升员工质量意识,改进质量保障举措,构建精益质量机制。
(十六)倡导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将建设质量高地与人才培育相结合,系统性打造质量人才生态,促进形成有利于质量管理人才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不断完善首席质量官的培育、管理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在企业现代化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人才引领作用,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十七)着力提升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能力。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围绕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先进制造、转型升级等专题,设立质量管理和品牌塑造高级研修班,紧扣产业和技术趋势面向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结合专题把政策宣讲,创新、质量、品牌、标准、知识产权等领域内容纳入培训范畴。鼓励有关行业组织、专业机构规范组织质量、品牌、标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重点拓展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首席品牌官、质量可靠性工程师等质量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