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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协会会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2-07-01 | 2416 次浏览 | 分享到:



    (5)著名商标申报。为企业提供行业证明、出具行业推荐评价意见(我协会是省工商局最早授权推荐评价的协会)。


    (6)国家、省级建筑材料行业政策法规、资讯信息获得。中央政府、发改委、建设部、省政府、建设厅、市政府、市建委的最新政策、法规、通知等信息资料获取;中、外政府、企业的相关建筑材料的展会、招标、采购、销售、招商等,将第一时间通知会员。


    (7)展览会、报告会等优先参与。各类展览会、博览会、建设展、建材招标采购会、房产报告会等优先邀请会员参加,优先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


    (8)提供推介会、发布会服务。各会员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由我协会为其组织举办新产品推介会、新型材料发布会、技术研讨会、座谈会、友谊联欢会。根据会议的需要特邀请相关行业的领导出席。


    (9)协助申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根据各会员单位实际需要,为其推荐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科技进步等项目申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10)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11)《建设工程材料应用》杂志同步宣传。杂志发放单位为省、市区及县建设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建设工程质监站,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地区重点工程项目单位,全国建筑业材料应用等相关机构、及广州博览会建设展、国内外相关展览建设同行企业单位。


    三、为进一步做好各建筑材料、设备相关单位、企业、生产厂商会员的征集工作,向各建筑材料、设备相关单位、企业、生产厂商会员提供优质服务,我协会授权建联网(广东艺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会员网络征集合作单位,并从2012年7月1日起启动会员征集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


          2、会员资格信息表


          3、会员材料信息表


          4、会员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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