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
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今年继续举办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做好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活动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9日。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东建设。各地市、各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节能降碳知识,营造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
三、各地级以上市节能宣传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工作;联合主办、参与部门要积极做好协同工作,组织本系统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丰富宣传形式,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展示推广、节能知识讲座、低碳知识普及、绿色消费引导、绿色低碳出行等宣传活动,动员民众广泛深入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
四、各部门、各地市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牵头部门在节能宣传周要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书面及电子版)及活动代表性声像、图片等宣传资料(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