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
鼓励重点行业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实现节能降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加快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各地要统筹好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对于在国家枢纽节点之外新建的数据中心,地方政府不得给予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技改支持政策。
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发展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鼓励政策。
(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加强对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发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用,加大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力度,统筹推进重点行业节能监察,确保相关政策标准落实落地。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工作问责追究,建立健全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整改督办等工作机制,完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监管体系。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失信联合惩戒。
(三)更好发挥政策合力。
严格节能降碳相关政策执行,通过绿色电价、节能监察、环保监督执法等手段加大市场调节、督促落实力度。根据实际需要,扩大绿色电价覆盖行业范围,加快相关行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能效水平。严格落实有关产能置换政策,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加速淘汰落后产能。
(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充分利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传递以能效水平引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坚定决心。遴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突出企业,发布能效“领跑者”名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介。传播普及绿色生产、低碳环保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的良好氛围。
各地方要深刻认识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意义,心存“国之大者”,坚持全国“一盘棋”,尽快组织本地区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合理把握政策实施时机和节奏,避免行业生产供给大起大落,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