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筑、电力、 钢铁、石化、水泥行业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能评对标准入值(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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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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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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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成系统废气用于余热电站发电时,应统计余热电站发电量及余热电站自用电量。采用烧成系统废气进行原、燃料烘干以外的其它余热利用时,应对余热利用进口和出口热量及余热利用系统的散热损失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和计算参考GB/T26282和GB/T26281的规定进行。
4.2.2电耗统计方法
水泥生产企业定期根据生料制备、燃料制备、熟料烧成和水泥粉磨等过程各电表记录的电量进行统计。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替代燃料和水泥混合材时,处理废弃物消耗的电量单独统计。电耗的测试可以按GB/T27977-201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4.3计算方法
4.3.1可比熟料综合煤耗计算方法
熟料综合煤耗按式(1)计算: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钢铁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规定了钢铁生产中的烧结工序、炼焦工序、高炉炼铁工序、转炉炼钢工序、电炉炼钢工序、热轧工序和冷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2.参考的文件或规范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3234企业节能计算方法
GB/T16614企业能量平衡统计方法
GB/T2586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
GB/T1028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统计方法
GB21342-2013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6-201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术语和定义
3.1钢铁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在统计期内某工序生产1吨合格产品,扣除工序生产过程中自身回收利用及外供的二次能源量后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量的总和。
3.2烧结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在统计期内烧结工序生产1吨合格烧结矿,扣除烧结矿生产过程中自身回收利用及外供的二次能源量后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量的总和。在烧结过程中可以得到余热蒸汽等二次能源。
3.3炼焦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在统计期内炼焦工序生产1吨合格焦炭,扣除炼焦过程中自身回收利用及外供的二次能源量后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量的总和。炼焦生产是将各种经过洗选的焦煤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在炼焦炉内进行高温干馏变成焦炭的过程,在炼焦的过程中可以得到焦炉煤气和化工产品等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