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智能制造 发展规划(2015-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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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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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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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发展精准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运维和在线支持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设计、多元化融资、便捷化电子商务等服务形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控制、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支持大型装备企业掌握系统集成能力,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鼓励制造企业围绕产品功能拓展,发展故障诊断、远程咨询、呼叫中心、专业维修、在线商店、位置服务等新型服务形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从产品销售和广告营销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渗透,促进生产和消费环节对接,形成个性化定制生产新模式。提升物流与供应链协同能力,围绕支持主制造商发展订单驱动的制造模式,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能力,开展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试点示范,推动物流信息化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业。强化服务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依托制造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全省智能制造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智能制造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规划实施工作,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头推进、密切配合,积极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智能制造发展的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实施智能制造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深化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强化政府监管和市场监督,形成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审批程序标准化清单和政府监督管理清单,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业领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工业企业和项目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建立与自主创新导向相适应的科技研发、转化和评价机制,开展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