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佛山顺德两部门发布《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关于扩大我区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范围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装配式建筑,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根据《佛山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要求,“十四五”期间佛山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任务指标逐年提高,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5%以上,并将任务指标的落实纳入市对区的年度考核。
推广区域内各镇街年内土地出让计划中的商品住宅用地、划拨政府投资项目的土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50%。同时,超千亩主题产业园内的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