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发布进一步加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入挖掘建材等行业节能潜力,对重点企业能效水平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能效清单目录,对标能效先进水平,有序推进能效水平应提尽提。
通知详情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广东电网公司: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全省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用能空间,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强化支撑。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和新上项目用能保障的衔接,各地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可作为新上项目能耗指标来源。
二、有序实施国家和省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对照国家“十四五”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有关规定,持续更新梳理符合单列条件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范围。坚持全省一盘棋原则,有序实施省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项目的用能需求。
三、确保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用能。对于新上文化、教育、卫生、环保(不含冶炼)、轨道交通、民用机场等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以及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
四、加强先进制造业用能保障。聚焦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能耗要素向产业带动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倾斜。对于新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的项目,全力保障用能需求。着眼装备制造及终端产品领域,对于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型储能等产业链中上游制造项目,合并测算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积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推动区域联动和产业链协同发展。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方式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
五、加强产业有序转移项目用能保障。粤东西北地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产业转移园区和产业转移项目所需的能耗指标优先来源于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形成的节能量,不足部分由省统筹协调解决。鼓励产业转移园区和产业转移项目在转移过程中对原有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产业转移项目腾出用能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