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企业、社区多层级示范。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碳核查,实施企业节能降碳工程,创建近零碳排放、碳中和企业。推动信息技术、新能源、国际品牌跨国供应链企业等率先实现低碳、零碳。开展近零碳排放社区示范工程创建,建设社区超低能耗建筑,优化社区能源结构,提升社区生态品质,建设社区微循环交通体系,实现社区绿色低碳多维度融合,提升社区低碳智慧化运营能力。
4.发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作用。全面开展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节能降碳示范创建工作,实施高效节能改造,实现党政机关光伏发电应装尽装,新购置公务车辆新能源化全覆盖。开展近零碳校园、医院、文体场馆、交通枢纽试点,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综合节能降耗改造,促进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建立智慧化能源管理系统,打造一批低碳引领型公共机构。
三、产业发展
抢抓新一轮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着力提高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能级。聚焦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重点环节,提供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动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提升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和新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完善产业发展生态体系。
(一)完善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体系。瞄准绿色低碳产业迭代升级趋势,制定具有深圳特色且适度超前的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深圳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规则体系,开展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建设绿色项目库,完善企业高碳资产、碳排放、碳足迹在内的碳信息披露。实施绿色低碳产业配套支持政策,在制度创新、放权赋能上实现突破,从财政支持、融资增信、绿色采购、技术产品推广、人才引育、碳市场交易、行政服务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二)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发展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做大做强智能电网、新型储能、光伏等优势产业,持续培育发展氢能经济。在节能装备、环境治理装备、降解(可替代)环保产品等领域,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创新中心。持续壮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提升智能系统、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领域产业能级。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1000亿元,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超600亿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2000亿元。
(三)大力培育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能源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引育一批集能源供应传输、储能、节能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支持以负荷聚合商为主体的虚拟电厂新业态发展。加速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融合发展生态圈,发展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推广建筑—新能源汽车—电网协同模式。创新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再生利用商业循环模式,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加大对碳排放核查、碳排放体检分析、碳减排咨询等碳排放咨询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林业、海洋、湿地等多种碳汇经济业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