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减100个基点的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并通过配套的财政贴息,确保相关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落实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的政策。
14利用供应链融资。
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鼓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核心企业等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上述平台批量在线开展相关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在办理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时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担保。省财政对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在线确认账款、支持我省上游中小企业融资的核心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年化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
15优化小额贷款服务。
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其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上调为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延期或展期贷款1-3个月、免除1-3个月罚息和增加信用贷款及中长期贷款。
16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
用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获得资金支持。鼓励银行提前放款后续完成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组织评估机构提供公益性融资评估服务。提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服务,将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广“知识产权快融贷”服务,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资产的企业获得低至3.15%的纯信用贷款。
17支持担保融资和租赁融资。
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范围内的融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省财政对其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对江门、惠州、肇庆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对有关保费给予不超过0.5%的财政补助。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承租企业通过延长租赁期、变更还款方式等调整还款计划,酌情减免不超过6个月的租金利息,免收租金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