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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方案
来源: | 作者:转载 | 发布时间: 2014-07-02 | 166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协调、服务作用

  9.联合会、各级水泥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行业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水泥大气环境治理相关知识普及、大气污染防治典型事例的宣传,增强水泥行业广大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大力实施水泥生产线节能、脱硝和除尘设备升级改造。各级水泥协会要设立专职的节能减排机构和人员,积极推进《排放标准》的贯彻执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标准要求,树立行业清洁生产,绿色环保的社会形象。

  10.联合会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完善生产许可证审查实施细则,从工艺装备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方面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淘汰落后技术和装备。

  11.水泥协会要按照《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在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哪些已达到排放标准,哪些需要改造提升,哪些应予以淘汰的名单,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12.联合会和水泥协会要在水泥行业广泛开展《排放标准》的宣贯工作,并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关注企业执行《排放标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选取试点企业开展水泥企业污染物排放对标试点工作,重点培育一批节能减排技术先进、设施健全、机制有效、效果明显的节能减排示范企业。

13.联合会与各级水泥协会联合构建水泥企业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数据库,建立水泥企业能耗和环保数据自愿报告制度,定期分析、发布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数据,公布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达标企业名单。联合会节能减排和培训平台要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能效评估和达标排放的评价认定工作,开展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培训工作,分别对设备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标准监测和评定人员进行执标、达标、评标和测定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企业节能减排政策水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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