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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章程
来源: | 作者:pro612f0f | 发布时间: 2009-06-30 | 193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行业协会的名称: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英文名:Guangdong Building Materials Association,缩写:GBMA),简称:广东省建材协会。

      第二条  本行业协会的性质: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内有关协会与其他经济组织自愿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中介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行业的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为政府、企业和经济组织服务,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推进我省建材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改造提升,以保护和增进行业共同利益为目标,为支柱产业的建设和全行业的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  本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为广东省民政厅。本行业协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行业协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

    第六条  本行业协会的住所设在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是:为企业服务;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企业合法权利;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业务范围:

(一)对我省建筑材料行业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法规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经政府部门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三)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四)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五)组织开展技术咨询、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举办各种展览和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六)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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