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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发布会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标准的介绍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1-10-14 | 4065 次浏览 | 分享到:


10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以“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01


家居建材领域《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

国家标准介绍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正司级)在发布会现场就家居建材领域《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国家标准作简要介绍。



家居建材的甲醛含量超标问题长期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造板及其制品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家居环境的品质,事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4项国家标准规定了室内用人造板及其甲醛释放量分级要求,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计算方法等内容,引导企业提高安全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产品,同时也可有效指导消费者在室内装饰装修中合理使用人造板产品,减少室内空气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安全。

02


水泥和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修订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刘琼就标准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其中包括水泥和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修订介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期批准发布 8项强制性节能国家标准。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明确提出,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标准化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节能标准的规范与约束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生产企业广泛参与,及时制修订了一大批节能标准。节能标准体系不断完善,节能标准与制度政策的结合更加紧密,节能标准的作用愈加凸显。
今天发布的8项节能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修订了水泥和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新制定葡萄糖酸钠和硅酸铝纤维及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共4项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能耗限额标准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技术法规,也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等节能举措提供了重要工作支撑。能耗限额标准成为引领工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

新标准将于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为企业和市场设置了1年过渡期。下一步,我们将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活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100项覆盖能效、能耗限额、能源基础和管理等方面的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节能降碳标准水平,为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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